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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违纪警示录之打架斗殴篇

 

校园违纪警示录之打架斗殴篇

 

【典型案例】

 

  小王07年九月考入某大学,在与班级同学相处半年后,爱上了本班的一个女孩雪儿,可是这个女孩对小王不感冒,倒是喜欢班长小李。有一天小王和几个哥们从网吧出来,看到小李和雪儿在一起很亲密,小王见状分外眼红,迎上前去拦住小李和雪儿,警告小李不要和雪儿太亲密,小李当然不会服软,结果可想而知,双方话不投机半句多。小王一伙儿有个哥们率先出手,随后几个人把小李围到当中一阵爆打。小李人单力薄吃了大亏,一阵拳打脚踢后小王一伙散去,小李身上挂了彩一气之下到派出所报案,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随后民警介入,通过辅导员老师找到了小王和他的一个同伙,民警要小王供出其余参与打架人员,小王开始很讲义气,就是不说话。民警很严肃地对小王说:“不要因为你是在校大学生就有恃无恐,法律不会因为你是大学生就对你网开一面,大学生这个身份不具有任何特殊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现在你已年满18周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你的恶劣行径已可以拘留10天并处以罚款,还要为被害人治病,向被害人道歉。”。

  辅导员听后,觉得事态严重,遂向领导汇报,领导也出面进行调解,最后小王供出了参与打架的几个朋友,民警将他们押往派出所讯问做笔录。下午的时候,小王交了几千元的罚金被放出来了,幸好学校没有给他处分,否则交钱不说,恐怕书也念不成了。

  大学生来自五湖四海,理应相互尊重,团结友爱。打架斗殴,只会伤害感情,削弱友谊,破坏团结,瓦解集体,使自己孤立于集体之外,失去从他人身上得到帮助及受他人启发以增长自己学识的良好机会。有的学生心理承受能力本身就比较脆弱,与同学发生纠纷后,心理上受到压抑,性格变得孤僻,烦躁和沉闷,甚至因为过度的担心、焦虑而造成心理障碍,患上精神病;打架斗殴常因小事而起,但其一旦酿成刑事、治安案件,后果不堪设想。

 

 

【相关法律及校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X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天津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给予以下处分:

1. 虽未动手打人,但用言词侮辱或其它方式触及他人,引起事端或激化矛盾,造成打架后果的,给予警告处分;

2. 动手打人,视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 以“劝架”为由,偏袒一方,激化矛盾,造成后果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 策划、怂恿他人打架、斗殴,未造成打架后果的,给予记过以下处分;造成打架后果的,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5. 故意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未造成伤害的,给予记过以下处分;造成伤害,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6. 群殴为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7.  在调查处理打架事件过程中,故意提供伪证,妨碍调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