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违纪警示录之赌博篇
【典型案例】
2007年5月某日晚,李某、夏某、李某某、雷某某在学生宿舍打麻将,刘某、于某某、蒋某某与校外一人在另一学生宿舍打麻将(均带有赌博性质)。于次日凌晨被巡视的老师查获。李某、夏某、李某某、雷某某、刘某、于某某、蒋某某等七人的行为构成了参与赌博,并且事件发生在学生宿舍,影响很坏、情节严重。根据学校规定,决定对参与赌博的这7名学生给予记过处分。
【校规链接】
《天津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七条 对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除没收赌具和赌资,给予以下处分:
1. 参与赌博,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 屡教不改或屡犯,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3. 校内聚众赌博,情节严重,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 组织赌博,给予开除学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