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入侵地震局网站 九级地震谣言换四年徒刑
2008年10月16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对 “陈智峰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破坏计算机系统”一案公开宣判,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陈智峰有期徒刑三年,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2008年5月31日,犯罪嫌疑人陈智峰在江苏太仓市入侵广西防震减灾网,发布了“广西近期将发生9级以上重大地震灾情”的虚假地震信息,并将被篡改的网页截屏图片上传至天涯、网易等知名网站论坛,吸引广大互联网用户点击查阅,造成社会公众的严重恐慌。6月1日及3日,陈智峰发现被其篡改的广西防震减灾网网页已修复后,还先后3次入侵该网站,对网站的数据资料进行了彻底删除,造成广西防震减灾网无法运行,公众无法从政府渠道掌握正确的防震减灾信息,群众人心恐慌的严重后果。
这是一起发生在抗震救灾期间恶意散布虚假信息、破坏防震减灾计算机系统的重大案件。经审讯,陈智峰对多次非法入侵广西防震减灾网,修改、删除网站数据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经依法审理认定:被告人陈智峰明知是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致使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其行为又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告人陈智峰一人犯数罪,决定对其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