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继续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保证师生的人身、财物安全以及学校公共财产安全,保障学校各项秩序正常,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以及校党委工作部署,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共同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学校安全无小事,各级领导一定要切实增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以及校党委工作部署,依照学校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和安全工作责任制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稳定工作措施,保障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共同维持校园秩序正常。
二、强化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促进安全工作措施有效实施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和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要求,逐级明确单位内部安全工作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单位安全有序。
2、放假前,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单位内部的以防火、防盗、防破坏为主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坚决采取措施,立即予以整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并制定、落实有效措施,防止案件或事故的发生。发现和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登记,存档备查。
3、加强对本单位所属实验室、办公室及其它各类房间的安全管理,明确要求该部位无人时门窗要锁闭,要关闭水、电、气等。
4、安装报警装置的部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无人时必须打开报警设备,以保证技防设施的正常有效使用。
5、各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加大对辖区的巡逻密度,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安全。
6、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7、加强值班,做好情况信息的报告。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并按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一旦发生突发问题,要在采取有效措施的同时,按照规定进行报告,以便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避免造成大的损失和影响。
8、放假期间,学校保卫工作人员继续做好校园秩序的控制工作。加强门卫管理,认真做好出入校园人员、车辆的盘查、登记,发现治安问题要及时报公安机关处理;加强对校园的巡查,尤其是对重点部位和易发案部位的昼夜巡查,防止案件的发生。
三、加大对师生员工的法制与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
针对目前社会安全稳定形势和青年学生的特点,假前各单位一定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和法制教育,要求师生员工遵纪守法,不参加各种违法活动。提醒学生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外出旅游、打工、走访同学朋友等事情时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要向学院告知自己的去向;不轻易与陌生人攀谈或相信陌生人;不向陌生人透露个人信息资料;在不明真相或不知真假的情况下,要提高警惕,以防案件发生。
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按照学校治安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措施,做好防范工作,确保我校中秋、国庆假期的安全稳定,保证师生员工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
保卫处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