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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学校的安全工作,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和假期,根据市教委、市公安局的工作要求以及学校工作部署,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各学院、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主体意识,牢固树立学校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和“生命第一、安全第一”思想,严格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本单位安全工作特点,认真分析辖区内安全工作形势,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切实把安全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师生安全教育

根据寒假及春节期间,师生员工探亲访友多,人员流动量大,是案件、事故易发多发时期的特点,各学院、各部门要扎实做好每一位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确保达到入心、入脑、见行动的教育效果。

各学院、各部门要在寒假到来之前,充分利用全体大会、主题班会、微信、QQ等方式,对师生员工进行防火、防盗、防骗、防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恐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师生的网络安全和国家安全教育,不在网上发表与自己身份不符的言论,不信谣、不传谣,不浏览下载反动信息和暴恐视频。要教育寒假期间外出打工的学生注意人身安全,提高辨别“非法用工”的能力,防止上当受骗。春节期间,正是春运高峰期,人车流量大,要教育师生员工注意外出安全和行车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和超载车辆,不超速驾驶,防范交通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继续贯彻落实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寒假前,各学院、各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重点加强对水电气设施、消防设施等以及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等人群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排查要有台账,要立查立改,立行立改,绝不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存放烟花爆竹,确保校园不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

四、做好校园治安控制及突发事件应对

寒假、春节期间,保卫处将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严格进出校园的人员、车辆的查验工作,要求值班人员及保安人员加强对校园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定因素,并对校区重点部位、要害部位加大巡逻密度,确保部位安全。在发现或接到突发紧急情况时,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及报告工作。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60273233(河西校区)

60600110(滨海校区)

 

                                           保卫处

                                            201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