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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办】关于开展尚德园群租房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广大教职员工:

随着尚德园入住率的不断增加,“群租房”已成为尚德园管理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症问题。“群租房”既直接影响了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带来了卫生、环保等问题,又存在着治安、消防等严重安全隐患。

当前,天津市正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开发区对群租房问题也在开展专项“铁拳行动”进行全面治理,尚德园教师公寓作为我校的校属房产,承担着相应的安全责任。为维护好学校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178月中旬至十九大召开前在尚德园教师公寓开展“群租房”专项整治行动。

请广大教职员工对照标准(见附件)互相监督、自查自纠,主动备案登记,配合实施整治,共同创建和谐校园。

 

                                     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7 828

 

附:群租房认定标准。

参照《开发区“群租房”专项清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津流办〔201530号),出租房屋存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群租房”。

(一)将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搭建若干小间出租;

(二)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居住;

(三)出租房间的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低于5平方米(宜使用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