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第61号令)第十三条对大型体育场馆进行消防维保的要求,学校现对滨海中校区体育馆消防系统的维保服务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滨海中校区体育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万元(人民币)/年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滨海中校区体育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
2.建筑基本情况:天津科技大学滨海校区体育馆,建筑高度24.7㎡,建筑面积24352㎡,项目简介:水池位置:水泵房侧,水池容积:1000m²,水箱位置:屋顶,水箱容积:24m²。
3.主要消防设施:消防供电配电、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火栓(自动寻的灭火装置)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 消防供水设施、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机械排烟系统 技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消防专用电话、应急广播系统、防火分隔。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消防设施或设备维保技术服务业务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信息证明;
(三)信誉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4.投标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5.投标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方式
请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服务清单、建设方案、技术保障及有关技术要求等编制报价书,电子版以(盖公司章)形式,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wangyue2013@tust.edu.cn,邮件主题以“供应商名称+对应项目建设名称+投标报名命名;纸质版加盖公司公章,以直接递交或邮寄方式送达。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天津科技大学保卫处,联系地点见“六”
(二)送达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18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
五、评审方法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材料和建设方案,依照相关设备的品牌力、技术参数、综合报价、与学校需求的锲合度等经保卫处组织开展综合评比,确定中标单位并进行公示。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天津科技大学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920291116
天津科技大学保卫处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