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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确保2017年暑期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运会比赛项目在我校顺利进行,学校决定在放假前开展全校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713日至17日,各学院、各部门落实专人开展部门辖区内防盗、防火、防事故的安全隐患自查排查工作,保卫处于714日至18日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部位、区域进行抽查。

二、检查事宜

1.各学院、各部门重点针对用电、用水、门窗及建筑物和所属房间的重要设施、物资等进行自查整改与妥善保管。

2.各学院、各部门暑假期间不用的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等,做到断电断水,拔下电源插头,锁好门窗,拉上窗帘,贴上封条,重要物品落实专人核准填报,入柜保管。

3.需在假期使用的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等由部门责任到人,将使用日期、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提前报保卫处备案,便于管控楼宇,开关大门。

4.各学院、各部门将《部门安全检查自查表》于717日下午4点前报保卫处消防科备案(注:滨海校区三阶梯对面103室;河西校区8号楼一楼103室)。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杜绝麻痹侥幸思想,要以检查促落实,以排查促整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或上报。

2.落实专人,仔细排查。各学院、各部门将重要物资妥善保管,办公室不留存现金及贵重资料,检查中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不做形式。

3.值班人员,严格要求。值班留守人员增强责任心,到岗到位,加强工作联系和通讯畅通,注意用电用水安全,严禁擅离职守和误岗脱岗现象。

 

附件:部门安全检查自查表

                                           保卫处

                                       2017712



相关附件:
  • 部门安全检查自查表.docx